矿区工商局推行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见成效


     

矿区工商局自推行“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以来,不断实践创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内部管理实现了由过去的吃大锅饭到工作积极主动、由过去的单独作战到与分局科室“一起捆绑”、由过去的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由过去的单独执法到共同监管各负其责、由过去的工商监管转变为自我管理的“五个转变”。

二是巡查监管发生质的变化,由以往的“巡而不查,查而不处、巡查不深”转变为“每日必巡、巡到必查、查而有据、查实必处”。

三是经济户口更加规范管理。过去经济户口信息单一,静态与动态分割,内部联动不畅。现在严格录入时限,明确录入责任,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巡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做到在登记中建立,巡查中补充,验照中完善,监管中丰富,数据库中汇总,实现动静态结合,尽量建立完善、准确的信息化经济户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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