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工商局

荣获河北省工商局 2007 年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2007 年以来,晋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晋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整治有关会议精神,为确保晋州市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该局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 紧扣监管与服务两大主题,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立足点,以创新食品市场监管方式为突破口,把实现有效监管与提升服务水平有机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突出监管重点、完善运行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实行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使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受到石家庄市工商局和晋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表扬和好评,在晋州市政府组织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该局介绍了经验。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有效的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惠及百姓。晋州市 局及时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分局、机关各职能科室按照管辖区域和职能分工,认真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全面迅速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落实岗位责任制

    该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查处重点区域放在了农村小食品店和农村集贸市场,将重点监管食品品种放在了肉制品和无 QS 认证的膨化食品上,将重点监管单位放在了大型超市、食品批发部和食品加工点上,将打击取缔的重点放在了无证、照经营食品和肉制品上。监管整治重点明确后,该局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各分局、所一把手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全责。包片巡查人员为分包区域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对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由于措施到位,全系统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责任心,积极投入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确保了食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晋州市工商局对食品市场监管进行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坚持“五到位”,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宣传到位。为在该市营造浓厚的食品专项整治氛围,该局印制了 5000 余份《特别消费警示》,发放到广大农村消费者;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费信息 4000 余条;并通过“一会两站”发放消费提示 6000 余份,同时,“一会两站”还通过警示窗、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消费警示和局举报电话发送到了各学校和幼儿园,让广大消费者及学校师生及时识别问题食品和肉制品,增强和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意识。二是规范到位。及时下发了书面“特别紧急通知” 2400 多份,张贴在全市所有的食品经营户和食杂门店,制定了经营问题食品的处罚措施。特别是 2007 年 9 月初,晋州市工商局接到上级关于要求全面清查收缴“肉疙瘩” 的紧急通知后,及时开展了肉类制品的全面清查。将查缴的 348 根“肉疙瘩”火腿肠,全部送到石家庄市肉联厂做了无害化处理销毁,经过突击检查和彻底排查,石家庄市乾丰食品有限公司等 5 个相关生产厂家的熟肉制品和所有的“肉疙瘩”火腿肠,在市场上全部收缴、杜绝销售。有效地规范了肉制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三是督导到位。为切实把制定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该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组织局监察室、法制科等单位组成 6 个督导组,对 6 个分局的食品安全及问题肉制品清查情况进行了两次深入细致的检查督导,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促进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协调到位。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局及时与卫生、食品监督、商务等部门建立了信息联络制度,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自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了三起食品违法案件。五是监管到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制度。依托“一会两站”这一庞大网络,在该市 224 个行政村设立了 1000 名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有效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同时,对该市所有的食品经营摊、点, 100 %的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城区市场、超市 100 %的签订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在乡镇、村食杂店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在 2007 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晋州市工商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了多次集中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2264 人次,执法车辆 428 台次,检查食品市场、经营场所(摊点) 2458 个(次),共查缴封存、扣留“肉疙瘩”火腿肠 348 根,其他“三无”香肠、火腿肠 433 斤,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肉食制品 500 余斤,收缴无 QS 认证的膨化食品 780 余件、箱,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 34 家。较好地净化了晋州市食品市场经营环境,有效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8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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