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有限公司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7年3月5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工商局《 2006 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方案》、《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现就 2006 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是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有限公司及其营业、分支机构,均需参加 2006 年度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企业年检时间为: 2007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 6 月 30 日前申请延期年检,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 30 日。 8 月 1 日后对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发放限期年检通知书, 10 月 1 日后对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和未能通过年检的企业进入吊销程序, 12 月底前完成企业年检的吊销工作。

三、企业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有关企业需提交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一式两份;

(四)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一式两份;

(五)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一式两份;

(七)企业经营场地或住所证明复印件一份;

(八)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今年的年检,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及监管的重点行业外,其余公司制企业不再提交审计报告。提交审计报告的范围是: ( 1 )上市股份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从事证券、金融、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 )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4 )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为了方便企业,《年检报告书》可以就近到所辖工商分局领取,也可到局机关登记科领取。

四、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企业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消、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七 ) 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八)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消、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十)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十一)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 十二 ) 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否一致。

五、逾期年检的处罚

(一)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 3000 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企业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 3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三)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六、年检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工商局的规定,对企业进行年检是加强对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的重要措施。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办事,严格把关。企业年检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审查把关,按时、按量、保质地完成任务,确保年检率达到 95% 以上。 企业通过年检后,受理人员应在 3 日内将资料录入综合管理软件,并及时将年检材料归档。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标准收费。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政策,严格按标准、范围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要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企业服务。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观念,根据企业的需求,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全程服务。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在年检中要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五)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实地勘察力度。对采矿业、文化娱乐业、洗浴业、网吧、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要进行重点审查,并与强化属地监管结合起来。对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此类企业,可委托企业所在地工商所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议年检机关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主题词:二 00 六年度 企业年检工作 通知

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00 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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